清代潮帮侨批业对我国原始金融市场的贡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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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以清代潮帮侨批业为个案,截取1775年~1890年前后,即乾隆三十九年西班牙首发国际双柱法定银洋,至清光绪十六年首发“光绪元宝”这大约一个世纪前后的时间,就潮帮侨批业对我国原始金融市场的促进与贡献,进行讨论探索,试图从中理出一些历史经验与教训,提供借鉴,并以此一己之见,不揣浅陋,就教方家。

从金融业之发生和发展的观点看,清代潮帮侨批业是一笔集腋成裘的巨额流动资本,也是一股足以操持“商贸互动”“盈亏互补”的强大资力。其最大的贡献在于:当清廷处于封关锁国的年代,它率先在我国和东南亚之间,“凿”开了一道商贸的“运河”,让觉醒的“红头船”劈波斩浪,涌进世界的经济大潮;当市场处于外国银洋充斥的年代,它实践萌发了管理的理念,让地方金融市场免遭其害,进而推进国家原始金融业的诞生,并逐步走向成熟。

首先,必须从西班牙首发国际双柱银洋说起。公元1775年,老牌殖民者西班牙于国际首发一批在其殖民地墨西哥铸造的法币(机制)——双柱银洋。因其图案“一面绘双柱,一面绘国王头像”故名。这是国际金融史上的一件大事。它标帜着“物物交易”的金融闭塞时代从此被彻底埋葬!但在此之前,西班牙实际上已经发行了两次货币(非法定货币)。第一次大约在我国明朝的中末叶,那是用人工打制的“里亚尔”,即俗称“切割银”。“切割银”是一种可以视交易需要而随意切断的薄片“银饼”,潮人据其形状称之为“锄头支”。其图案“一面绘皇冠,一面绘十字架”;第二次在公元1732年,用螺旋压印机压印的所谓“花边双柱地球”银洋。值得注意的是,纵观这三次发行的银洋,其成色90.3%,面值1/2R、1R、2R、4R、8R,都是如此之一致。而且仅系在其殖民地墨西哥制造的。本来,按其规矩,前两次发行的银洋,只能限于在其殖民地范围内行使,但必须关注的是,我国东南沿海,如浙江的宁波港、福建的泉州港、漳州月港、广东粤东的樟林港,却一样通行无阻。可见其金融侵略的蓄谋之久,其野心膨胀之恶,已到达了如此地步!

但是,话又必须说回来。自明万历中叶至清乾隆末叶,这大约200年期间,正值漳州月港中落,而粤东樟林港崛起的一段“潮帮商贸日旺,移民日增”的黄金时期。据福建名士张燮《东西洋考》记述,至乾隆末年,日趋衰落的月港,“每年流入西班牙‘切割银’,至少仍以26万两以上计”,而“毗邻商贸批业呈旺之樟林港,无疑累以倍增”。张燮的话一点没有错。樟林港自乾隆十二年(公元1746年),正式“解除”海禁,清廷特诏“准商人领照到暹罗贩运大米”,商人纷纷造船出海以来,不多久时间,便一跃而成为粤东的“通洋总汇”——对外贸易和移民的重要口岸,成为闽西南,赣东南和粤东的一片热土。其时的贸易情况,正如乾隆名宿黄蟾桂在《晏海渺论》中所描述那样,“商船六十余号,各载糖包满载,每船载三千至四千包,连船身计,一船值银数万两。”由此略见一斑。